政策解读|一图读懂《政府投资条例》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日前,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政府投资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制定该条例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条例》是我国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标志着全面规范政府投资管理迈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我们且看司法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如何解读。
Q & A
问: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条例》?
答: 政府投资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重大政府职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是实施宏观调控、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的有力抓手,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及补齐发展短板、优化供给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Q & A
问:《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条例》制定遵循以下思路:一是坚持深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政府投资范围、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关键环节,确立基本制度规范,做到既有遵循又避免繁琐。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相关制度设计既立足当前实际,保持政府投资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为今后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以及地方层面政府投资管理留有空间。
Q & A
问:《条例》如何界定政府投资范围,确保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
答: 《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为了从机制上确保政府投资始终投向最需要投、最适合投的方向和领域,《条例》还规定国家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
Q & A
问:《条例》如何确保政府投资科学决策?
答: 《条例》作了三方面规定: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结合财政收支状况,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明确了项目单位应当编制和报批的文件、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的依据和审查事项,并规定审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履行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程序。三是强化投资概算的约束力,明确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审批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Q & A
问: 对《条例》的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哪些考虑?
答: 为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抓紧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条例》培训和普法宣传,二是全面清理不符合《条例》的现行制度,三是加快《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四是继续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