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深圳这两个区的企业福利来啦!(坪山区、龙岗区)
申请补贴要求及流程如下:
坪山区
所需材料
(一)《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类—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专项资助项目申请书》及电子版;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加盖公章);
(五)年度累计获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50 万元(含)以上的三年内不得搬离的承诺函原件;
(六)参展合同(需明确展位费、展品运输费等实际发生活动费用)、支付凭证、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相关参展照片,发票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税前(不含税)金额计算;
(七)获得市级资助的需提供证明文件和资助经费到账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要求所有材料扫描成 PDF 文件,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受理时间及受理途径
(一)受理时间1.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0年8月3日9时至 8月31日17时(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8月10日9时至9月4日17时(工作日)。
(二)书面材料受理地点
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三)申报受理网址 https://zhjf.szpsq.org.cn/company/#/home(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
龙岗区
政策内容
申请企业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龙岗区;
(二)纳税地、统计地在龙岗区;
(三)上一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20万元。
扶持标准:
对已获得深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企业,如市级扶持未超过实际发生展位费的50%,按1:1比例配套扶持;如市级扶持超过实际发生展位费的50%,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与市级扶持的差额给予扶持;对未获得深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企业,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60%给予扶持。一个企业每个展会扶持额最高为3万元,一个企业1年扶持总额最高为30万元。
申报材料
(一)《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展会专项扶持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2019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20万元);
(四)参展合同(英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邀请函、展位确认书等(英文版本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六)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发票(需发票联,英文发票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七)企业支付展位费的银行转账凭证;
(八)已申请获得深圳市补贴的企业,根据市级扶持额度提交该笔扶持资金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需注明展会时间、名称)、市公示名单,市级补贴未到账的后续补交。
受理时间及受理途径
1.受理时间:2020年8月3日-2020年9月2日
2.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受理地点: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801、817
4.联系人:古小姐,28949273;温小姐,28949034
注:其他区域的补贴政策暂时还没有公示,如有公示我们会及时告知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