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SMA展台搭建必读
【标准展位配置】
家具:1 个锁柜、2 张折椅、1 个纸篓 灯具:2 盏射灯,位于展架上方。
电源:1 个(13A/220V、5A 保险丝);只限于使用5A 以下的照明和电器,若需驱动缝制机械等,应另外申请电源,以免过载掉电,影响展出。
【标准展位布展规定】
1. 禁止对标准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建,参展单位可利用的空间只是有围板的展位内侧,任何展具和结构( 包括公司标志) 高度不准超过2.44m。否则,主办单位有权强制恢复原状,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全部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
2. 标准展位不允许私自安装射灯和日光灯,若有特殊照明需要必须由主搭建单位安装接驳并收取适当费用,否则主搭建单位有权将其拆除没收。
3. 楣板及围板上方、外侧禁止张贴、悬挂任何物品。未经主办单位批准,擅自更改展位楣板内容,或对原标准展位楣板进行任何形式覆盖,主办单位将强行恢复原状,一切损失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
4. 禁止在通道上摆摊,如有违反,将没收展品并不退还展位费。
5. 未经展馆或主搭建单位同意,不得在建筑物或展架的任何部分使用钉子、胶、图钉或类似材料,否则一切损失由参展单位承担。
6. 标准展位配置中未使用物品将不予退款。
【光地展位须知】
光地展位将不提供标准展位内的配置。
【搭建单位选择及备案】
参展单位可委托搭建单位对展位进行搭建。为了防止没有搭建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搭建而造成安全隐患,参展单位必须通知主办单位其所选择的搭建单位名称,并督促其填写《附表7-3 搭建单位备案表》及《附表7-4 搭建单位安全承诺书》,连同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在8 月14 日前内向主搭建单位备案。
各参展单位必须与选择的搭建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光地展位购买保险须知】
为转移定做方与承揽方使用或搭建特装展位的责任风险以及确保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每个特装展位必须事前购买符合本手册要求的展览会责任保险后,方可办理有关报电、审图、缴押金等入场手续。
1. 每个特装展位必须将搭建商( 承揽方)、参展商( 定做方) 列为被保险人。
2. 每个特装展位保险责任要求如下:
A. 展览场所的建筑物、各种固定设备及地面、地基的损失: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 万元。
B. 雇请工作人员的人身伤害,所引起的抚恤金、医疗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50 万元每人累计赔偿限额:30 万元。
C. 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所引起的抚恤金、医疗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累计限额人民币:200 万元;每人累计赔偿限额:30 万元。
3. 本届展会保险推荐供应商为上海仁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展会提供包括在展览会现场办理保险投保手续、现场安全督促、现场保险事故及赔款处理等保险服务工作。特装展位投保人可以选择上海仁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网上平台投保,也可以自行选择其他保险商的保险单,但保险单内容必须符合“每个特装展位保险责任要求”的各项规定。每份保单保费为人民币500 元。
4. 展览会责任险专用投保采用在线投保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网址www.rxig.com --- 导航栏选择“会展保险”--- 选择“在线投保”--- 选择2015 中国国际缝制设备展“点击下一步进入在线投保”--- 填写表格后点击“提交”--- 下载投保确认函 --- 根据确认函上保费代收账号支付保费 --- 确认保费到账后的次日将保单正本与发票快递给投保人。
5. 参展商如需对自己的展品进行财产及责任风险转移的,可以选择投保财产损失保险,上海仁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将为各参展商提供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的统保优惠费率,具体承保条件请事先联系仁信保险经纪的风险管理经理。
6. 保险索赔单证要求:出险通知书,需加盖公章;损失清单,需加盖公章;被保险人事故情况说明或受损方事故处理报告,需加盖公章;事故现场照片;被保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支付凭证;维修或购置发票原件;被保险人与主办方的光地租赁合同复印件;保险人要求的其他单证。
7. 若展商自行选择购买其他保险商的保单,需要通过上海仁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审核认可,以便顺利办理有关审图、缴押金、报电、订水、及通讯设备租赁等入场手续。
【光地搭建规定】
1.“墙体”是指一个超过1.25 米高不透明的落地结构,包括“实体墙、纺织物、海报或显示屏”等。
2. 展商不得利用相邻展位的墙体做结构搭建,需自行搭建展位墙体结构。
3. 墙体或悬挂结构上有公司或产品的标识及商标,且面向完全相邻展位时,则墙体或悬挂结构须向本展位内缩进一米。若不足一米,则须得到相邻展位的书面许可并提交主办备案。
4. 光地展位布展以不阻挡周边展位视线为原则,展台投影边不得超出承租边界线,单层展台最大搭建高度由展馆地面至展架最高点不得超过6 米。如超过4.4 米,则属于超高超限展位,需主办单位指定的审图单位进行审核。
5. 通道对面有展位的,不能在距离展位边缘3 米以内树立高度超过1.8 米、宽度超过3 米的展板,展商可使用透明钢化玻璃或其他任何完全透明的材料来封闭开口面。如未按照上述规定搭建开口面墙体,则需保证该墙体距离展馆地面1.25 米高度起向上0.75 米高度内,必须使用完全透明材料搭建墙体。在此位置以上的结构,可以不透明。
6. 展台任何一个开口面上的墙体或搭建结构长度不得超过此开口面长度的50%。
7. 室内展台顶部禁止采用全封闭式结构。展台内任何房间的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且顶棚须有50% 以上的水平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
8. 与标准摊位相邻的光地展位搭建高度不得超过3.5 米,需对展台背面进行平整处理,以不给相邻展位带来不利影响为原则,不能在背面布置宣传文字或企业标志。
9. 两家以上光地展位相邻的,需与相邻展位进行协商,统一搭建高度。若搭建高度不一致,以不给相邻展位带来不利影响为原则,需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展台背面进行平整处理。
10. 各馆禁止搭建二层展台。
【图纸审核】
本届展会委托大会主搭建商北京笔克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进行图纸审核。所有特装单位,必须在2015 年7 月15 日前提交设计搭建方案,对不符合展馆整体形象及大会搭建要求的方案,主办单位有权否决并要求参展单位进行整改。
特装展位审核图纸包括:
a. 展台整体效果图( 正、两侧面) e. 电路图
b. 展台平面图 f. 施工细部结构图
c. 结构图 g. 剖面图及侧立面四面
d. 结构计算书及荷载计算简图 h. 展台所用材料明细清单相关规格数据
1. 搭建公司所提供的图纸必须按规定比例绘制,切忌只用网格线标明,须用阿拉伯数字具体标明梁、柱轴线尺寸及所有结构用料的详细规格尺寸(单位:米),如不符合规定,图纸将会被退还,拒绝审核。
2. 展台搭建设计图纸未按规定履行审核程序的参展单位,主办单位和展馆及相关审图单位有权禁止该单位在展馆范围内施工。
3. 审图单位将在光地展位确认后,电邮通知展商特装图纸上传地址及用户名、密码,展商或搭建商可登陆后台将图纸上传,图纸审核通过后,请将图纸文件原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递送至图纸审核单位,传真的图纸和文件不予受理。
【超高超限图纸审核】
本届展会委托大会主搭建商北京笔克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进行超高超限图纸的审核。
1. 单层展台高度超过4.4 米(含4.4 米)或顶部结构搭建面积超过展位面积50% 以上的展台,属于超高超限展台,其搭建设计图纸需由指定审图单位进行审核。
2. 收费标准:30 元/ 平方米 ,按照展位面积计算付费面积。
3. 超高超限图纸需在2015 年8 月14 日前递交,展会进场前二十个工作日后递交的图纸,将收取30% 加急费用。
4. 请填写《附表9 特装展位超高超限图纸审批表》,并于2015 年8 月14 前递送至北京笔克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搭建单位报到流程及加班申请
1. 搭建单位请参见本手册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展商报到通知书》复印件、《展位特装确认书》原件办理进场施工手续。搭建单位须在图纸通过审核后,采用电汇的形式在展前将垃圾处理押金及施工管理费汇入审图单位指定的账户,并进行新国际实名认证、办理施工证后方可进入展馆施。
2. 所有参展单位及搭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布置。如需加班,展商必须于当天下午15:00 时前向展馆提出申请,并以现金缴付所需超时工作费。逾期订单加收50% 加急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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