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WTO挑战加快我国CPA事业发展
为使我国CPA行业尽快赶上国际水平,又使我国CPA行业受到的冲击最小,根据现有WTO协定中一些基本原则和手段,作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1.根据WTO规则要求,逐步开放会计、审计及薄记服务业市场 针对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总协定》允许其在市场准入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可采取有计划地逐步开放的政策,对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恰当的计划和安排。我国CPA协会应抓住这一契机,对市场准入有一个较为周全的、长期的、战略的考虑,加快对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规范和整顿,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特别是有关资格认定,职业许可、技术标准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有计划地逐步开放会计审计及薄记服务业市场,把冲击和影响减少到最小。
2.加快国内事务所的合并,允许设立多个分支机构,扩大规模,提升档次
由于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国内会计事务所的合并和在注册地之外设立分所等办事机构是非常困难的。事务所规范不上去,在质量控制、人员培训、专业标准制定、吸收优秀人才等方面会受到限制,更谈不上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为此,中国CPA协会应出面协调,鼓励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的形式合并,并将原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地变为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所或其他办事处,同时通过加大制度建设、提高标准、惩处等方式,使合伙人感觉到他们的收入只有合并才会提高,促使会计师事务所间的自愿合并,扩大规模,提升档次。还应该允许个人职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因为市场还有大量中小企业需要服务。
3.加强CPA执业行为的规范管理
(1)完善CPA职业规范体系和职业道德准则。CPA职业规范体系相对于外部法律法规来说,带有很强自律性。一方面明确CPA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标准;另一方面对违反标准的行为规定明确的惩戒措施。只有完善CPA职业规范体系,才能从“引导”和“制约”两个方面规范整个CPA职业发展。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提供会计咨询服务和审计鉴证服务。
(2)加强职业后续教育,提高CPA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这是提升CPA职业道德水准的前提条件。CPA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执业行为的规范性。不断提高CPA的业务能力和执业质量,是避免CPA执业中出现过失、重大过失甚至欺诈行为的必不可少的途径,因此必须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CPA职业后续教育,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落实,且将诚信教育放在首位。我国CPA必须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认真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CPA行业的诚信建设,规范中国CPA职业道德行为,全面提高中国CPA职业道德水准,以维持资本市场秩序,保护社会公众利益,遏制任何有违职业道德的偏差行为的发生,从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3)加快CPA考试制度的改革。首先,增加CPA考试的权威性,完善和规范考试组织工作。其次,提高参加CPA考试的资格要求,加强资格审查。再次,要提高CPA考试对考生执业能力的鉴证性。最后应逐步实现从笔试到计算机考试的过渡。
(4)加快CPA队伍数量的发展与质量的提高。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CPA职业的发展,也迫切要求CPA队伍的壮大,也包括服务多样化对CPA队伍质量的要求。经济体制改革必然对我国培养CPA的能力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所以,我们应树立正确的CPA队伍发展的指导思想,一方面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数量需求,另一方面也应注重质量保证,讲求有质量的发展,将数量的发展建立在质量提高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