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针织布、胸衣和袍服三类纺织品采用出口登记管理
从1月23日起,商务部对针织布、胸衣和袍服三类纺织品采用出口登记管理办法,对企业向全球出口的数量和出口单价实行“双挂钩”管理,无论一般贸易还是加工贸易,企业均需在出口报关前领取出口登记证,以规定的数量和不低于最低限价的价格出口。
1月14日,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针织布、胸衣、袍服出口工作会议上,宣布了商务部新出台的针对三类纺织品设限的试行办法。该负责人特别强调了此次出口登记证制度和以往被动配额时期出口许可证的区别,阐明不再走配额管理的老路。登记证制度的一个明显特点,是加大了对违反规定限价的处罚力度。
中国进出口商会会长负责人则在这次会上提醒,纺织品出口企业应抓住市场准入的机会,在创立品牌方面不能再抱着“等、靠、要”的思想,要努力发掘自身的潜力,创造出市场和消费者承认的自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