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企业遭遇美国“337调查”
- 国家经贸委提醒:涉案企业应积极做好应诉准备
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5日电 5月3日,浙江省三家电池制造企业———双鹿、豹王和三特接到中国机电商会函告:要求他们积极准备,以应对可能到来的美国“337调查”。
函中透露,美国劲量控股公司和EVEREADY电池公司已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申请,对中国、日本、中国香港、印尼等25个国家和地区生产无汞碱电池和零件的企业展开“337调查”,其中涉及我国的企业共有7家。
美国联邦关税法第337条款是美国控制进口贸易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要措施,旨在保护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工业生产优势。美国国内的厂家如果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出口美国的产品触犯了“337条款”,就可向ITC提起诉讼。
“一旦被认定,ITC即可全面禁止此类产品进口或禁售已进口产品”,中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说。
据他介绍,337条款的起诉人一般是此类行业中的代表。如果起诉被裁定不受理,起诉人还可对诉状加以修订后再起诉。如果被驳回,则可以向美国巡回法院上诉,进入司法程序。
据了解,“337调查”针对我国企业并非首次。杭州三和食品有限公司1998年在美国打赢了涉及“337条款”的诉讼,并由此获得对美国数亿美元的人造甜味剂ASK混合物的平等竞争权利。
但也有人士指出,因担心在美诉讼费用高昂,国内有些企业没有积极进行应诉,故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据悉,国家经贸委曾专门发通知,提醒我国涉案企业要“积极做好应诉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