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国企改制免征三年所得税 更新时间:2020-09-29 09:16:23 浏览量:58 近日,八部委发布政策,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一定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享受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改制企业享受扶持政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含)以上,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