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需要环境
创新就是否定传统,创新有要于环境,在中国想创新尤难,创新者应当有百折不挠的精神。
人们公认缝纫机是美国人艾萨克?胜家发明的,依据是美国国家专利局至今还保存着1851年颁发给艾萨克?胜家的专利证书。这多少也与胜家公司一百多年来的宣传有关。其实,胜家只是改进了别人的发明,并把缝纫机投入批量生产。在胜家以前,还应当有法国人契莫湮和美国人赫威享有共同发明权。
早在1830年以前法国契莫湮女士就发明了缝纫机,不过当时她是用木头制成的。比起美国来,法国的社会环境相对恶劣。契莫湮只能偷偷地使用缝纫机从事生产,因为社会上的缝纫行业的从业者普遍敌视这项发明。创新的成果只能以卑微的身份存在于社会。
1830年,法国政府扩军,急需大量军服,只有契莫湮的机器化生产能以很短的工期承担如此大量的订单。大批军服赶制出来了,同行们出于忌妒,聚众烧毁了契莫湮的工场。 创新虽然可贵,也为社会所需要,但是没有相应的环境,创新也没办法取代传统。此后,契莫湮来到美国,并把木制缝纫机改进成铁质的,美国政府给了她这项技术的专利权。又经过好几个美国人的不断改进,才使得缝纫机技术越来越成熟。
与这个例子相似的还有19世纪早期英国工人阶级大规模捣毁机器的事件。 “创新”就是否定传统,传统势力强大的地方,创新就不易产生或不易生存。欧洲大陆就比英伦三岛传统,欧洲人比新大陆人传统。但传统势力最强的地方则非中国莫属,我国被公认为是传统的渊薮,想在中国创新更是难上加难。 传世至今的越王勾践宝剑的热处理工艺的专利权现在仍属于美国人,我们中国人早就发现了这个工艺却自己毁了它。吴王夫差在得到了惊世之作“雌雄剑”之后,把造剑的工匠钟离老人杀掉了,从此只有夫差一人得以享用这个成果,当吴国为勾践所灭之后,那对剑中的一柄就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那柄“越王勾践宝剑”。中国人当中不乏创新者,但缺乏保护创新和让创新的成果社会化的环境。创新成果只能自生自灭,十分可惜。现在中国的大环境已经不去铲除新工艺新产品了(当然也尚无对此类创新的有力的保护),但是新思想新意识还未必能有良好的环境进入试验和应用。与技术工艺相接近的企业管理和经济管理应当是“创新”下一步较为容易进入的领域,但是也会碰到传统观念的顽强抵抗。对抗创新的人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理由也随着社会进步发生了质的变化,现在已经没有人以违反祖宗之法和所谓“淫技奇巧”的罪名打击和阻碍创新了,也不会翻出大厚本本来给创新栽赃了,“姓这个姓那个”也越来越叫人生厌了,更多的是在创新面前顶着不办,也时不时还打出“反对倒退”旗号。这样的人和这种观念不甘心在“发展是硬道理”面前站出来与所有人(和观念)一同立于被选择地位上接受实践和历史的挑选。这才仅仅说到管理层面,如果再深入到社会结构改革和更新观念文化方面的深层次,那就更加举步维艰了。
当初邓小平同志以那么巨大的声望和权威,还用了十几年时间才提出市场经济理论取代所谓计划经济模式,可见创新在中国立足的艰难。因此,笔者在此强调一下社会环境对创新的制约,也是预先给创新者们打一剂预防针,以使其在未来的创新活动中有所准备,不致于在一两次打击和挫折面前就退下阵来。 当然,“创新”自身也须经受得住选择和考验,打着创新的旗号去谋取私利则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