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特大团伙盗窃工业缝制设备案宣判
- 10月15日,结伙盗窃各类工业缝制设备达百万元的孟德考,被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同案犯刘时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自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1日,湖北省通山县人孟德考和刘时明分别伙同他人,驾驶汽车,携带螺丝刀、老虎钳、大力钳等作案工具,先后流窜至江苏省如皋市桃园镇、九华镇、吴窑镇以及启东市、南京市六合区、高淳县、高邮市、丹阳市以及盐城市等地,采用翻墙入院、撬窗入室等手段,实施盗窃作案8起,共窃得各类工业缝制设备124台,价值人民币110余万元。其中,孟德考参与全部作案;刘时明参与盗窃作案4起,窃得各类工业缝制设备57台,价值人民币504615元。
据悉,这是如皋法院历史上审理的涉案数额最大的一起盗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