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商品和技术交流活动 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类商品和技术交流活动,维护国内贸易局作为全国商品流通主管部门的权威和信誉,提高举办展销活动的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各类商品和技术交流活动,是指国内贸易局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类商品,饮食服务和科学技术展销会,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购物节等活动(以下简称展销交流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各类展销交流活动,不包括指令性计划商品的分配,衔接,订货会。
第四条 下列各类展销交流流动按本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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