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合法摩的司机10月起统一服装
- 从广州番禺区交通管理总站获悉,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决定为市桥中心城区以外合法的摩托车客运经营者,统一换发摩托车客运资格证(以下简称客运资格证)和配发营运反光标志服(以下简称标志服),市桥中心城区仍然继续执行禁止摩托车营运载客的规定。
目前,2000件标志服已下发到各交管所,将派发给区内合法摩托车客运经营者,区交通管理总站要求:全区合法摩托车客运经营者从10月份开始穿着标志服进行营运,以便市民清楚地辨别合法和非法营运摩托车经营者的身份。
据了解,为加强客运摩托车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区政府关于禁止使用摩托车在市桥中心城区载客营运的规定,加强对摩托车客运秩序的管理,区政府决定为区内合法摩托车客运经营者,统一换发摩托车客运资格证和配发营运反光标志服。以前已向客运经营者发放了标志服的交管所必须在收回旧标志服后,再向经营者配发新的标志服。换发客运资格证和配发标志服期间暂停办理摩托车客运经营新增业务。
区交通管理部门将教育和督促合法摩托车客运经营者规范穿着标志服,守法经营。今后对不换发客运资格证、不穿着标志服的摩托车客运经营者,经检查发现后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暂扣其客运资格证;第二次被检查仍未换领客运资格证的,将取消其经营资格。一年内被检查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不按规定穿着标志服的,取消其经营资格,不再受理次年的年度审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