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股份欲再次闯关股权激励 行权价为6.59元
- 【本报讯】继此前深振业(资讯 行情 论坛)首次试水股权激励未果之后,中捷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002021)欲再次闯关。该公司今日公告称,公司日前召开的董、监事会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如果该草案能够获得证监会等有关单位的备案或通过,中捷股份有望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颁布以来G股公司中首家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司。
行权价为6.59元
根据草案,中捷股份此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共授予期权51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510万股,获得期权的人员将可以在自授权日起五年内的任一行权日行权,行权价为6.59元。
如满足相关条件将成G股首家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公司
据了解,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五年时间内,授权日的确定在草案获得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在行权安排方面,草案规定,授权日一年后,凡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均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必须在计划的有效期内行权,过期作废。
引人关注的是草案对于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得的股票禁售期的规定,这个规定有点复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禁售期的确定存在着三种不确定的因素:一、董事会已经修改了《公司章程》,如该修改未能获得股东大会通过,那么,禁售期的确定按现行《章程》规定,激励对象“在其任职期间及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有的本公司股份”。二、如果董事会修改的《公司章程》获通过,那么根据新规定,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有的本公司股份”。三、如果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中捷股份的《公司章程》又进行了修改,则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中捷股份的股票,应当符合转让时中捷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此之外,草案还规定激励对象不得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