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实行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管理
所有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可能都必须实施联网管理,并且应通过计算机网络方式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
12月3日,商务部发布《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所有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实施联网管理。加工贸易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方式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业务申请和相关数据,商务主管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对业务申请及数据进行审核,并根据企业报送数据对企业的加工贸易业务进行管理。
根据征求意见稿,加工贸易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方式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数据包括: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数据;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数据;进口料件和出口制成品的数量、金额、单耗等数据;企业内销数据;企业业务申请变更的数据;企业深加工结转、国内采购料件数据;企业实际进出口、核销情况等数据。
办法要求加工贸易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方式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数据前,应当进行计算机联网身份认证。据称,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管理包括两种模式:合同模式和企业模式。合同模式是指商务主管部门以企业的每个加工贸易合同为管理单元,根据加工贸易合同的有效期限对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进行管理的模式。企业模式是指商务主管部门以每个加工贸易企业为管理单元,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和海关确定的核销周期等因素,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定期、动态管理的模式。
本次意见征求过程将于12月12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