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一个缝纫工的9年打工经历
距离春节已不到一个月时间,广东东莞某服装公司的缝纫工王丽已经兴冲冲地买好了回安徽老家的火车票,并且预定了回来的车票,打算春节一过,就和其他姐妹赶紧回来。
1999年,18岁的王丽随着南下打工的大军来到了广东东莞。高中毕业的王丽,在家乡算是“秀才”了,可是到了这里,没有专业技术就啥也不是,只能从零开始。刚开始的几个月,因为没有技术,只能干些零碎活,虽然服装厂里的老乡能不时地帮助一下,但是自己挣的钱除去吃喝,再加上老板扣点,也所剩无几,年轻的小王可谓吃尽了苦头。
好在自己多少有点文化,再加上勤奋好学,不久就成了缝纫工,自己的收入也开始有了起色。那时候,底薪是300元,过了试用期是360元,加班费是底薪的1.2倍,双休日照常上班,不算加班。一天加班五六个小时是常有的事,想不加班必须请假,还要扣工资,私自不加班就算旷工。记得有一回赶货,说是工资按两倍算,结果还只是按平常算。这样算下来,一个月即使不被扣工资,也就是五、六百元。
这样的工资比国家标准少了很多,但是谁也不敢拿着劳动合同法和老板较真,原因很简单,打工妹多的是,你不干,有的是人干,能按时拿到工资就已经不错了,三险一金什么的就更不用提了,再说了出来打工的几乎都没有什么文化,也不懂得那么多的法律法规。更让人生气的是,由于经常拖欠工资,谁要是想辞工不在这里干了,很可能连被拖欠的工资都拿不到手。比较幸运的是,小王所在的这个厂的老板还算不错,工资最多也就拖个两三个月,听说外面有些厂子能拖半年。
王丽在这个厂里一呆就是3年,期间也想过去别的地方,但是“天下乌鸦一般黑”,这话可能有点不中听,但是那些年在东莞真的就是这样,自己也不想冒被扣工资的风险,何况别的地方也未必比这里强多少。3年多,除了春节能有几天假之外,几乎没有其它的休假时间,有一回为了赶工,她们这群打工妹整整一个月几乎都是在宿舍和厂区度过的。
时间久了,小王也有了很多打工经验。每年春节过后,王丽都会早早回广东,因为这个时候工人少,厂子急着开工,工资会高很多,老板也一般也不压工资。 但是这两年,很多姐妹都去了江苏、浙江,说那边也挺好的,自己也犹豫着想去,但是后来想想,自己在这边时间长了,都很熟悉了,另外厂子也不像以前那么苛刻了,也开始给上保险了,星期天也可以休息一天,自己头几年那种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有点动摇。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丽在广东的生活渐渐地快乐起来了。让她们这群打工妹快乐起来的理由其实很简单:每小时的收入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最底标准;每天能有时间睡觉;每个星期能有一两天的时间好好看看身处的这个繁华城市,虽然这座城市或许会给她们白眼和嘲笑;每月能按时领到工资;过年的时候能领到红包,顺顺利利地回家过年。
几年的打工生涯,王丽有了些积蓄,两年前嫁了人,老公是司机,也在这边打工。2007年,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了,能上保险了,权益有保障了,电视广播报纸的轮番报道让王丽一家又有了新的打算:以后就把家安在这里,孩子在这里上学,老人在这里养老,等自己有些积蓄了,自己也干点自己喜欢的事业。
2008年刚到,王丽已经和自己的厂子签了长期劳动合同,当然是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要求签了,还有司法机构的公正,这下自己能安心地过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