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汝1984,农民抱着缝纫机当股东
山东省荷泽县金堤公社股份公司砖瓦厂积极增产砖瓦,满足丰收之后农民盖房的需要。
▲广东省宝安县沙井镇万丰村1984年率先实行股份制,集资发展商品经济,先后办起60多家企业。现有固定资产2.5亿元,年总收入达1亿元,利润3500多万元,每年每人仅股份分红一项收入就达4000元。图为万丰村农民潘金华家在唱卡拉OK。
村民以入股形式参加股份制合作企业后,获得的股权证,上面标注了其所持股份。
总第22期 【1985年3月11日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河南农村出现股份制合作模式”】
24年来,牛红梅经常想起那个炎热的下午,她把蜜蜂牌缝纫机搬出家,拉到了一个临街的仓库内。
仓库里,挤满了大姑娘小媳妇。她们把一台台缝纫机拉来、摆放整齐。
1984年,临汝县尚庄乡针织厂就这样成立———所有的缝纫机都是农妇们从自己家里搬来的。
也因为此,她们既是员工,也是股东,一个月能发三四张“大团结”,名曰“分红”。
24年后的今天,牛红梅已是县城最繁华的街区一家服装店的老板。当年的农家媳妇,靠一台缝纫机成为股东后,见识和资金日长,最后远离了那片贫瘠的土地。
在上世纪80年代初的河南临汝县(现称汝州市),如尚庄乡针织厂一样,数千家利用人工、生产资料入股的经济联合体,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兴起。
1985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按照商品经济的要求,积极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制”。临汝的众多股份合作企业,获得了政策上的支持。
当年3月11日,《人民日报》头版发表文章《临汝农村兴办股份合作企业》,见证了临汝当年股份合作企业的兴盛。文章称,这种股份式合作经济开始于1984年上半年,当时,一些地方的农民或因资金不足,或因无技术、或因缺劳力,想办企业却力不从心,便自动联合起来,办起了股份式合作企业。
这种股份式合作经济,迅速成长并成为临汝农村经济的支柱。1984年当年,临汝县各类股份式合作企业所创产值,占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的61.9%。
在中国很多地方在为“姓社还是姓资”争讼不已时,这里的人躲在群山的臂弯里,利用原始的股份制模式,聚集更多的钞票和劳力,开矿建厂,去博取更多的钞票,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好。
乡政府买不起缝纫机
尚庄乡针织厂,属于乡企。让员工们搬着缝纫机去上班,这在当时,其实是一种无奈。
“穷”,是牛红梅记忆中,关于当年的最深印象。她身上的衣服,基本上都是自己扯来白布,在做饭用的锅里下几块颜料,自己染好了做成的。
乡政府跟牛红梅一样穷。当时,政策鼓励农村搞多种经营,一名郑州有亲戚的乡干部打听到,郑州一家服装厂接到一批大订单,正找代工的地方,就带人过去谈妥了。
尚庄乡政府把大集体时候留下的一个仓库整了整,好不容易凑了3万多元,买来了大机器,但女工用的缝纫机却买不起了。
当时,缝纫机是临汝农村结婚的“三大件”之一。就有领导提议让农妇们带着自己的缝纫机过来。
这个提议,很快得到了执行。在大集体时代,带着农具上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牛红梅记得,当时全针织厂100多员工,除了厂领导拿政府工资外,其余的100多号人基本上都和她一样,每月根据工厂盈利情况,可拿到30元至40元不等的工资。
事实上,当时即使去工商局注册,也没有“股份制”这一条选项。牛红梅所在的针织厂,就是以“集体企业”的名目注册。法律上,尚庄乡政府是厂子惟一合法的所有人。
“直到90年代,这里才有法律承认的股份制企业。”在临汝县政府任宣传干事20多年的刘智斌说。
县长为致富先进牵马
“当年有没有担心,怕人说‘资本主义尾巴’?没有,有领导顶着呀!”2008年春,孙春元再次回忆当年的情形,话语轻松。他当时的职务是临汝县乡镇企业局企业科科长。
开业那天,孙春元和几位县领导一起,赶到现场祝贺。作为临汝县最早的多种经营企业之一,领导们对它看得很重。
和许多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一样,孙春元亲眼见证了许多“割资本主义尾巴”的事实:穿工商制服的人踢倒路边卖烧饼人的火炉;两个贩猪的外地人,因被指“投机倒把”而拦下,猪被没收款被罚,蹲地上抱头痛哭。
但他更多的庆幸是———“临汝县的领导比较开明。”孙春元回忆说,时任县委书记吉长荣每次开经济工作会,都要求护老百姓致富的热情和努力。
两件事让孙春元记忆深刻。
1983年,临汝县小屯乡宋庄村村民冯清立开了家翻砂厂,为煤矿做工具。因为收废铁,他被警方数次传唤,翻砂厂也被工商部门关闭。无奈之下,冯清立托人将上访材料递给了县委副书记胡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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