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奖金买了台缝纫机
《百姓说事》观察员贾淑芳:我结婚那会儿,最流行的“三大件”依旧是自行车、手表、缝纫机。不过我有两点值得骄傲的地方,首先是我比人家多了一件--收音机;另外,当时的自行车都是“大金鹿”,而我家的是“飞鸽”。
我是1975年结的婚,说起我家的自行车,那在当时是很先进的。一般人家结婚,买个“大金鹿”就很好了,而我对象却托他父亲找了五金店的熟人,专程到城阳骑回一辆“飞鸽”自行车。对象骑着“飞鸽”走到街上,很是显眼,这个车子是电镀双闸的,而且是全链盒的,不用担心裤腿被卷进去,很是时髦。
手表我和对象早就有,那时结婚也讲凑份子,我的朋友比较多,一人两块礼钱,我也收到不少。我一直期待有个收音机,于是就从这笔礼钱中花了37.44元买了个海河牌收音机。
我们家最晚置办的就是缝纫机了,结婚后的1979年,改革开放了,我和对象都拿到了第一笔奖金150元,俩人就300元。恰好单位抓阄发票,对象抽中了缝纫机,我们就拿这笔奖金买了缝纫机。当时还没有塑料包装,都是草编的,那台缝纫机是我自己按着说明书安的。
后来孩子出生后,缝纫机就成了他的书桌,直到1990年搬新家,上了初中的儿子才不再用缝纫机当桌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