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中央银行取消对进口产品预付货款的规定
乌克兰中央银行于2008年12月4日正式通过新的第413号决议,新决议取消了中央银行于2008年10月11日通过的“反危机决议”。第413号决议中关于“外汇调节和外汇监管”的主要内容如下:
临时禁止为进口产品及服务进行结算而购买和兑换外汇,如果该进口产品没有到达乌克兰境内,以及为卖给非乌克兰居民而进口的产品。取消了“为进口业务项下进行预付货款,被视为违反外汇调节和外汇监管条例的行为,将予追究责任”的规定。
我驻乌克兰经商参处提请我对乌克兰出口公司注意,在具体出口业务中,如乌克兰进口商仍以乌克兰中央银行10月11日的规定为由拒绝预付货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