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一系列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石狮体育用品生产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一家企业近日接到订单,立即组织生产。据介绍,明年他们还要增加二十多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增加员工30人。(晓娟)
记者从昨日(29日)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贯彻好中央、省、泉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石狮市出台九项措施,涉及推进农业产业化、调整纺织服装等产业奖励办法、鼓励金融业促进经济发展、延长鼓励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等方面。除《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若干意见》自2009年1月1日起试行两年,《关于延长鼓励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若干措施》是延长实施一年外,其他七项措施均自2009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
调整纺织服装等产业奖励办法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纺织服装等产业奖励办法的意见》对原纺织服装等产业奖励办法作出新的调整。
一、设立“名牌产品奖”。对获得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或由国家级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国出口免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
二、设立“信用管理奖”。对获得国家“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设立“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突出贡献奖”。对获得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认定的中国纺织服装特色名镇的镇(街道),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对获得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产品开发中心认定的中国休闲流行面料开发基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对获得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认定的中国十佳设计师的个人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
四、设立“科技项目奖励”。对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设立“企业管理奖”。对通过SA8000社会道德责任标准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CSC9000T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的执行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对同一企业获得多种不同奖项的,取其中一项最高奖项给予奖励;对同一企业获得同一级别多种不同奖项的,只取其中一项奖项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七、对获得以上同类奖项的第一、第三产业企业参照本奖励办法执行。
扶持布料市场发展
《关于扶持石狮市布料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
一、设立布料市场专项发展基金,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布料市场的发展。
二、对布料市场一般纳税人对国家的贡献总额(以缴纳石狮市的各种税收总额计算),按总额的30%予以奖励,从专项发展基金中支付。
三、市场经营户必须依法纳税,对于经营户偷税、漏税骗税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予以坚决查处,同时全部追缴已奖励的资金。
四、采取按季度奖励的办法,市国税局、地税局每季度把布料市场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各种税费明细,提供给市财政局和布料市场管理处,由市场管理处核对每户相关税票后按规定予以奖励。
鼓励企业参展拓市场
《关于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对组团参加国家级展会进行补贴的措施》规定:
一、对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国内知名展会(国家级),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总额50%%的补贴(广交会分两期每期给予25%%的展位补贴)。
二、展费补贴由组团单位统一办理,采用企业先缴费后给予补贴的方法。
三、企业凭向展会组委会交纳的展位发票及企业申请书向组团单位申请,由组团单位汇总审核后报市财政给予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