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方能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
非市场化利率令银行“傍大款”
目前我国执行的利率浮动政策是:对贷款利率不设上限却设下限(即基准利率下浮10%);对存款利率不设下限却设上限(即基准利率),维持一定的存贷利差。
以目前公布2008年报的四大国有银行为例:工商银行的贷款平均收益率7.07%(其中公司贷款7.23%、个人贷款7.13%)、存款付息率2.17%、存贷款利息差4.9%;建设银行的贷款平均收益率7.16%(其中公司贷款7.35%、个人贷款7.04%)、存款付息率2.03%、存贷款利息差5.13%;中国银行的人民币贷款平均收益率7.01%(其中公司贷款7.08%、个人贷款6.92%)、存款付息率2.30%、存贷款利息差4.71%;交通银行的贷款平均收益率7.09%(其中公司贷款7.12%、个人贷款7.27%)、存款付息率2.29%、存贷款利息差4.8%。
尽管大企业在抗风险能力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因为央行规定贷款利率不能超出下浮10%,导致大企业在与银行的贷款谈判中缺少贷款利率议价能力,在利率方面与中小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对银行来说,贷款发放给大企业能得到稳定的利息差,况且大企业的单笔贷款额度又比小企业高好几倍,因此从银行自身的风险、成本和效率考虑,银行“傍大款”也就不足为奇。
统计显示,今年前3个月的银行信贷增量总计4.58万亿元,除去1.48万亿的票据融资,在剩余的3.1万亿中,公司类中长期项目贷款高达1.77万亿元(占比57%),这部分长期项目贷款几乎全是国有大企业贷款;公司类短期贷款仅为9961亿(占比32%),其中工业贷款仅为3386亿(占比10.9%),而工业贷款中的民营企业的贷款预计仅为1100亿(占比3%)。
中国银行业协会称,目前,19家主要银行5000万元以上客户贷款集中度占比是60%左右。但一旦贷款利率市场化,大企业的贷款利率议价能力就得到了发挥,银行想依靠大企业来维持较高利息差的梦想就破灭了,银行就会将贷款目标的主攻方向转至中小企业,各银行就会主动推出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产品。
维持行政性利差导致宏调失控
据波士顿咨询公司曾发布的《银行业价值创造报告》显示,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人民币的存贷款利差比国外高14倍。巨大的利差使各银行拼命发放贷款,为了完成各银行自身的利润指标,每年发放存量和增量贷款成了各银行的日常主要任务,于是房地产行业、交通和基础设施行业由于风险可控成了各家银行的竞争贷款对象,大量贷款流向上述行业,导致前几年的经济过热,而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制造业却得不到贷款支持。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2007年央行一方面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来控制贷款发放规模,另一方面却通过调高存贷款利率而加大了存贷利差,间接鼓励各银行发放贷款,结果到年底央行不得不对各银行直接控制贷款规模。而利率市场化可以使银行的贷款投向在各行业中能得到较科学合理的分布。
同时,目前我国除了水、电、煤等关系民生的行业还处于国家垄断保护以外,95%以上的行业均已进入市场化竞争,但金融行业至今未进入。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银行的人民币存贷款利息差较低,以后随着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制深入,一方面为了化解巨额不良资产而进行输血;另一方面为股份制改造上市创造条件,央行逐步扩大了人民币存贷款利息差。现在各国有银行均已步入良性的发展轨道,除了农行以外,其余四家国有大银行均已上市,内控机制、审贷机制、激励机制和用人机制等内部治理结构均得到了完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已达到国际标准,赢利能力每年大幅度地增长。另外外资银行均已参股国有大银行,国内的许多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民生银行)均已上市,这样的大环境下显然已不具备继续维持垄断高利差的理由,否则就是牺牲别的行业利润来补贴金融行业的利润和以国人的钱来补贴外国人,对其他的行业也是不公平的。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银行普遍金融创新能力不足,对无风险的中间业务普遍重视不足,以2008年年报为例,上述四大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均较低,工行15.1%、建行15.92%、交行14.47%、中行28.62%,而国外发达国家的银行普遍在50%~70%。利率市场化可加大各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创新发展模式,提高中间业务收益的占比,降低风险资产业务收益的占比,使银行的经营发展更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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