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元绣花机损坏 托运方赔3000元
价值3万多元的木雕绣花机,在托运中摔坏而无法使用,买主多次与托运方协调,但对方都不肯赔偿。之后,买主只好向仙游县消委会、12315求助。记者昨日获悉,经过多次调解,买主终于获赔3000元,领回被摔坏的木雕绣花机。
据了解,5月9日,家住榜头镇灵山村的陈先生在厦门某快运服务公司托运一台3.2万元的木雕绣花机至仙游,托运费80元。当时,这家公司开具了一张托运发票,规定托运的货物在途中损坏,最高赔偿为运费的30倍。当日,鲤南快运托运点承运货主通知他领货时,陈先生发现木雕绣花机在运输途中被摔坏,无法使用。他多次联系要求赔偿,托运点推辞说是厦门公司托运的,运费也是对方收取的,应由厦门公司负责赔偿。
无奈之下,陈先生请求仙游工商部门给予处理。接到投诉后,仙游县消委会、12315工商人员赶到现场。经查明,陈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其责任在承运方。经过1个多月的多次调解,托运点在征求厦门公司同意后,赔偿陈先生1500元。在托运点领取绣花机及赔偿款时,陈先生又发现绣花机中的电路主板丢失了,当场拒领。最后经调解,托运点及厦门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3000元,陈先生表示同意,并领取了摔坏的绣花机,自己承担机械修理及托运费用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