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燃烧性能技术法规、标准和测试方法
所有的天然纤维素或再生纤维素纤维织物以及部分经整理或未经整理的其他天然或合成纤维织物都是可燃的,这些织物在接触明火源时,容易引起燃烧,由于其易燃性以及火焰的蔓延性等因素,致使一些可燃织物在制成服装供消费者使用时,会危及到消费者的安全。鉴于以上原因,为保障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或减少火灾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各国针对织物及其制品的易燃性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相关检测方法。欧美、日本等国很早就对一系列纺织产品的燃烧性能进行了立法,包括服装用织物、睡衣、儿童睡衣、地毯、床垫、窗帘等,要求须经燃烧试验合格才能生产和使用;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还立法规定凡在高层建筑、航空、海运、医院疗养院、群众集会场所及易燃工作区等使用的纺织品必须经耐燃测试合格。
本文主要介绍美国、加拿大、日本、欧洲及中国相应的技术法规、标准和主要测试方法。
2 纺织品燃烧性能技术法规与标准
2.1 美国
美国早在1953年就通过了《易燃织物法案》(FFA),在1954年和1967年又进行了修订,并由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强制执行(表1)。
表1
标准及法规 | 适用范围 | 燃烧性能技术要求 | 备注 | |
16 CFR 1610 服用纺织品易燃性标准
| 等级1: 一般易燃性 | 不含绒、软毛、毛绒簇和棉绒的织物以及其他表面没有凸起纤维的织物。 | 火焰蔓延时间≥3.5 s。
| 可用于服装制品。 |
含绒、软毛、毛绒簇和棉绒的织物以及其他表面没有凸起纤维的织物。 | 火焰蔓延时间≥7 s或表面燃烧虽然比较迅速(在0 ~7 s之内),但火焰强度不能点燃或熔融织物的基质。 | |||
等级2: 中等易燃性 | 含绒、软毛、毛绒簇和棉绒的织物以及其他表面没有凸起纤维的织物。 | 火焰蔓延时间为4~7 s(含基底组织的燃烧、熔融时间在内)。 | 可用于服装制品,但应谨慎使用,因纺类织物的易燃性测试结果会随织物特性而变化。 | |
等级3: 快速剧烈燃烧 | 不含绒、软毛、毛绒簇和棉绒的织物以及其他表面没有凸起纤维的织物。 | 火焰蔓延时间<4 s。 | 此类织物被认为是易燃性的、危险的,因其快速、剧烈燃烧性不能用于服装制品。 | |
含绒、软毛、毛绒簇和棉绒的织物以及其他表面没有凸起纤维的织物。 | 火焰蔓延时间<4 s,且其火焰强度足以燃烧或熔融基底组织。 | |||
16 CFR 1615 儿童睡衣易燃性标准 | 0~6号儿童睡衣及相关材料。 | 5个试样的平均碳化长度≤17.8 cm(7 ′), 5个试样中任一试样的碳化长度≤25.4 cm(10′),即任一试样都不能完全燃烧。 | 只有一种抽样方法——常规抽样法:以500打为一批。 | |
16 CFR 1616 儿童睡衣易燃性标准 | 0~6号儿童睡衣及相关材料,7~14号儿童睡衣及相关材料。 | 两种抽样方法: ①常规抽样法; ②放宽抽样法: 连续15批检验合格的可实施放宽抽样法:以1 000打为一批。 | ||
16 CFR 1630 地毯与毡毯表面易燃性标准
| 地毯类。 | 单块试样碳化区边缘至金属框(d20.3 cm)边任一点的距离≥2.54 cm ,则该试样试验合格;8块试样中至少有7块试样碳化区边缘至金属框边距离>2.54 cm,则地毯试验合格。 |
| |
16 CFR 1631 小块地毯与毡毯表面易燃性标准 | 小地毯类:尺寸≤183 cm,面积≤223 m2。 |
| ||
16 CFR 1632 床垫与床褥易燃性标准 | 居家用的各种床垫,不包括交通工具上安装的各种床垫。 | 床垫表面的任何方向上离卷烟最近点测得的碳化长度≤5.1 cm,则该单支卷烟试验部分合格;一般要求点燃18支香烟进行测试,所有部位试验合格才能评定床垫合格。 |
|
-
-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