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项标准获通过 2009年标委会工作圆满完成
2009年12月14日下午,全国缝制机械标准化委员会2009年年会在上海召开。鉴于行业发展所需,加之业内相关标准陈旧、欠缺,全缝标委会在2008年年会上提出了“三年滚动计划”,将在业内开展大量的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2009年是全缝标委会“三年滚动计划”启动实施的首年,共有15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在这一年里完成。
在2009年里,全缝标委会完成了11项新标准的制定工作,并对4项陈旧标准予以修订。在14日召开的年会上,上述15项标准被提交于大会审议。这15项标准包括5项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涉及缝纫机术语、计算机控制系统、零部件、刺绣机等多个领域。它们分别是《缝纫机术语》、《工业缝纫机缝纫机、缝制单元和系统安全要求》、《家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计算机控制家用多功能缝纫机》、《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缝纫机零件未注形状位置公差》、《缝纫机零件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家用缝纫机直形线迹锁式线迹缝纫机机头》、《刺绣机 旋梭》、《工业用缝纫机 主轴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高速平缝机主轴》、《工业用缝纫机电脑控制混合刺绣机》、《工业用缝纫机 电脑控制链式线迹刺绣机》、《工业用缝纫机 电脑控制绗绣机》。上述15项标准的主草企业代表在本次年会就有关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向大会通报。经过投票表决,标委会在2009年完成的15项标准全部获得通过。
会上,全缝标委会秘书长吴剑敏总结了2009年标委会工作并提出了2010年标委会的工作设想。标委会在按照2008年年会决议执行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的同时,也为使滚动计划适应行业发展的动态需求,对2010~2011年计划进行了再次论证和分析,适当调整了此前公布的有关计划。根据行业所需,标委会加强和深化了刺绣机、服装机械、零部件等专业标准化工作。在2010年,标委会将计划开展19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