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落后产能与过剩产能相混淆
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淘汰钢铁、水泥、有色、石化、轻工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但是对于什么是落后产能并未有明确的界定。
我们认为,落后产能可以从两个角度加以考察。一是根据生产的技术水平进行判断。所谓落后产能,就是指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技术水平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生产能力。二是从生产能力造成的后果进行判断。如果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污染物排放、能耗、水耗等技术指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则该生产能力就是落后产能。一般而言,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技术水平与其造成的后果是联系在一起的,落后的技术水平往往对应着更高的能耗、水耗和更多污染物的排放。从这个角度来说,产能落后与否是个技术判断问题。
目前,在讨论落后产能时有人经常将其与过剩产能相混淆。与落后产能是个技术判断不同,产能过剩是个市场判断,超过市场需求(实际产出)一定程度的产能是过剩产能。但是市场的需求是不断发生波动的,因此对于产能过剩与否进行准确的判断非常困难。例如,在本次国际金融危机前,我国绝大多数工业行业产销两旺,产品销售率处于很高的水平;但是在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工业各行业的需求急剧下降,生产能力普遍超过市场需求,企业普遍开工不足。落后产能与过剩产能也并非是完全割裂的。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过剩的产能一般包括落后产能;而落后产能的淘汰、退出能够改变市场的供求关系,减轻产能过剩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