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缝制设备买卖中的质量纠纷
做买卖,难免有纠纷。在缝制设备的买卖中,制造商、经销商、终端用户三方容易在产品质量、货款支付、售后服务等方面陷入纠纷。
有这样一个案例:
北方的一个缝纫机经销商经销了某品牌的高速平缝机,在销售过程中用户反映该产品有质量问题,最终商品销售不出去造成积压,无法如期支付制造商货款。制造商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向经销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经销商支付所欠款项及利息。
成为被告的经销商应诉前多次向国家检验中心咨询高速平缝机行业标准的检验项目、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并对终端用户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汇总,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应诉。
为了准确地对产品质量的状况做出判定,在经销商方律师的请求下,法院在经销商仓库,对库存中包装完整的高速平缝机产品进行封样,委托国家缝纫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照行业标准进行仲裁检验,以准确地对产品质量状况做出判定。
经国家检验中心按照行业标准对该产品进行全性能的检验,证明该产品未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随后,当地人民法院依据国家缝纫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对制造商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保护了该经销商的合法权益。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因设备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在该案例中,该经销商因应诉前多次向专业机构咨询,全面了解判定规则,从而做到了心中有底。
纠纷中如何判断产品质量状况?
当遭遇由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而得不到妥善解决时,维权者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的消费者协会求助,可以向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关键在于如何对产品质量状况做出判定。
那么,我国对有质量纠纷的产品如何判定其产品质量状况呢?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二是产品质量鉴定,三是司法鉴定。了解这些内容,对于维权者在遭遇纠纷时进行维权大有帮助。
质量仲裁检验
首先来看质量仲裁检验的途径,这是维权者运用最多、周期最短、程序最简单的方法。对于质量标准明确,又未经使用且包装完整的产品,一般推荐采用质量仲裁检验的方法。
在专业描述中,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是指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其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过程。
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可以直接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仲裁检验机构会依据以下内容对产品质量进行判定:一是法规规定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二是法规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执行争议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产品标准或者有关质量要求;三是法规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未作约定的,执行提供产品一方所明示的质量要求。
由此可见,了解相关领域的法规和有关标准对于维权大有裨益。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在我国,缝纫机的产品标准一般以行业标准为主体。
如果在申请质量仲裁检验时,出现批量产品申请仲裁检验的情况,就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时,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抽样有规定的,按规定进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抽样没有规定的,按争议双方当事人约定进行;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由质检机构提出抽样方案,经申请人确认后抽取样品。
另外需要了解的是,仲裁检验的有关检验方法会依据强制性标准的检验方法规定,强制性标准没有检验方法规定的,执行生产方出厂检验方法;生产方没有出厂检验方法的或者提供不出检验方法的,执行申请人征求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检验方法或者申请人确认的质检机构提供的检验方法。
检验完毕后,质检机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出具仲裁检验报告。质检机构负责对批量产品抽样的,仲裁检验报告对该批产品有效。
在上文提到的那起纠纷中,由于该经销商仓库中保存有包装完整的同批次产品,可以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全性能检验并判定其合格与否,所以在对执行标准和抽样方法的确认都不存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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