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一年:劳动密集型企业受压
核心提示: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就业率的贡献最高,然而在增值税转型一年之后,随着税负的不降反升,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投资者积极性开始受挫。
“我水平有限,对你说的这些税什么的专业名词不太懂,但总账会计告诉我,增值税转型带来的少缴税,对我这个厂几乎没什么效果。”4月7日,张宝根这样对本报记者说。
张宝根的企业从事玻璃加工,是扬州市宝应县西安丰镇的支柱企业之一,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约500万。
镇上的玻璃加工企业有数十家,它们缴纳的税收构成了镇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当地,张宝根办的厂,容纳的就业人口在同行业中排名第一。
这样的企业,是江苏县域经济中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当地“一抓一大把”,其最大的特点是——成为了当下吸纳农村剩余劳力、促进城镇下岗再就业、鼓励城乡青年投资创业的主渠道之一。
在增值税改革实施1年后,扬州市国税系统有针对性的一项调研显示,对张宝根这样的企业来说,从政策中得到的“好处”不仅可以忽略不计;相反,其税负成本却在相对提高。
事实上,这也是苏中部分地区甚至是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所面临的困境——增值税转型后,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低税负变成了高税负行业。
当地主政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从促进就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希望能在税制上给予这些企业一定缓冲。
税负相对增加
作为宝应县的特色产业之一,现有水晶玻璃生产、加工企业162家,其中,规模企业25家,一般纳税人企业75家,小规模纳税人以下企业87家。
从当地国税部门的调研看,被调查的20家玻璃加工企业(全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2009年累计实现销售0.86亿元,户均销售430万元。累计固定资产投入1.02亿元,户均510万元。纳入消费型增值税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仅有0.34亿元,平均仅170万元/户。
2009年,张宝根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1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18%。其中,机器、设备等增值税应税固定资产144万元,按平均使用年限10年计算,机器设备年均折旧14.4万元,占总成本的3.5%。
增值税转型前,张宝根的企业实际税负率为9.86%,转型后为9.37%,也就是说,“税制改革后企业年均实际税负仅下降了0.49%,按年销售500万元计算,每年节约增值税支出仅2.45万元。”
而当地另一家与规模相当、利润水平相近企业,主要从事机械制造(资本密集型),增值税转型改革前、后其实际税负率为10.17%、8.49%。“年均实际税负下降了1.68%,每年可节约增值税支出8.4万元(按年销售500万元计算)。”
对比发现,转型前张宝根企业增值税税负与上述机械制造企业相比低0.31%,而转型后增值税税负却要高出0.88%。
“两者销售额、利润率完全相同,但由于成本构成不同,增值税转型使得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低税负行业变成了相对的高税负行业。”参与调研的宝应县国税局会计师郭汉霆表示。
核心提示: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就业率的贡献最高,然而在增值税转型一年之后,随着税负的不降反升,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投资者积极性开始受挫。
虽然增值税是价外税,属“中性”,但税负差异对引导资金投向具有重要影响。根据扬州市国税局的调研,像张宝根这类的企业,其投资积极性已明显降低。
郭汉霆介绍,在被调查的20户玻璃加工企业中,主要以生产水晶、玻璃工艺品为主,生产工艺简单,生产周期较短,对生产工人的知识、技术要求不高。这类企业吸纳劳动力多,职工薪酬支出比重大,劳动力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达到3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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