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专家许强:服企事件营销应规避陷入误区
服装企业经常参与事件营销,借助社会热点与热点事件,服装企业的品牌名气可以在短时间里进行聚拢。
不过,事件营销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存在着危险和危机,在事件营销过程中,任何轰动效应都应该注意一个原则,那就是不能以侵害或牺牲第三方利益为前提。蒙牛陷害门事件没有坚守这个原则,给蒙牛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在策划实施事件营销的时候,我们应该避免走入以下几个误区:
一,生拉硬拽,什么事件都想利用
不是所有的事件都能被鞋服企业利用的,如果品牌内涵与事件没有相关性,对事件生搬硬套,肆意炒作,强行“嫁接”,这样“嫁接”出来的品牌形象或模糊不清,或牛头不对马嘴,根本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二,盲目跟风,照抄
鞋服企业跟风现象十分严重,看见别人的事件营销效果不错,就照抄过来,别人烧鞋子我也烧鞋子,别人拍电影我也拍电影,别人搞的事件吸引了大量“眼球”,我也跟风,结果失去自己品牌的个性。
三,为事件营销而“事件”
有些事件营销是存在风险的,其成功源自对事件的控制能力和对事件的理解程度。奥康在圣诞节策划的“伊拉克,一鞋砸得世界闻名”的促销活动,如果控制不好,很可能成为国际事件。“艳照门”也得事件营销,但结果不仅没有产生美誉,反而让一些人臭名远扬。
四,盲目迷信明星
长三角的鞋服企业几乎清一色地上马了“明星项目”,甚至出现一个名人同时为不同的产品在同一媒体吆喝的尴尬局面,明星用滥了也就“烂”了。
五,盲目赞助
赞助是事件营销的手段之一,通过赞助可以扩大企业的知名度。但不考虑自己的实际,盲目使用赞助策略。不仅浪费了企业资金,也并非能达到事件营销的理想效果。
六,事件营销不花钱,临时性。
事件营销不需要支付高额的广告费用,低成本,但并不意味着不花钱;事件营销见效快,并不意味是一种短期的战术行为。事件营销并非都是孤立的、相互之间没有关联的,我们使用时必须对事件营销进行整合,避免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