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钉扣缝纫机知识产权侵害诉讼中取得胜诉
针对日之缝机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制造、销售侵害JUKI钉扣缝纫机MB-1370系列的发明专利权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JAPSEW牌缝纫机J-377一事,本公司提起了民事诉讼。2010年12月17日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命令该公司赔偿损失并停止生产销售,从而确定我方胜诉。
本公司将报答客户的信赖,提供让客户满意的商品的宗旨,继续开展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商标等等)的保护活动。在今后若本公司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将同样采取严格措施进行处理,努力为在中国市场上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风气尽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