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去年年底,根据浙科发高〔2013〕294号文件精神,沪龙公司等491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被认定企业需具备优秀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企业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需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发展之路,潜心钻研、大胆创新,掌握核心技术的科技实力、稳健增长的企业业绩。这一荣誉的获得,是对沪龙公司近年来所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将为公司的科研开发、产业化建设等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