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缝协九届理事会聘任吴吉灵、陈戟为副秘书长
根据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章程》第四章第十八条第七款、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经中国缝制机械协会九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审议决定,聘任吴吉灵同志、陈戟同志为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根据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章程》第四章第十八条第七款、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经中国缝制机械协会九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审议决定,聘任吴吉灵同志、陈戟同志为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秘书处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