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点:缝制机械行业专利共享平台大家谈—— 构建“共享”大平台
作为协会着力打造的“科技创新平台”的载体之一,行业专利共享平台将改变企业传统的研发模式,构建行业专利沟通的新渠道。
本次观点大家谈,我们约请了来自骨干企业的代表: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 朱强
浙江中捷缝纫机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经理 楼俏军
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技术总监 刘峙飞
浙江新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管理部副总监 蔡敏华
浙江沪龙电机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李文卫
朱强:专利共享平台的搭建和运行,使专利的获利企业从单一扩展到全行业,对于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无疑可以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能够促进行业技术融合和升级。对于企业而言,专利输出企业可通过有偿共享,获得更多的利润;专利输入企业则可以在专利技术的指导下,加快产品技术升级和更新换代的速度,从而获得市场回报。
在行业共享技术成果的同时,平台应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制定更严格的规则,保证专利输出企业的利益。此外,专利共享并不意味着企业放弃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专利输出企业应注意寻求专有性和开放性之间的平衡。
刘峙飞:专利共享平台的搭建贯彻落实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利资源共享有利于推动技术标准的建立,增强在未来国际产业标准中的发言权,企业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占有有利地位,从而将企业的技术研发转化为现实竞争力,为企业和整个行业带来巨大利益。
企业加入平台,应促进市场竞争,反对垄断,共同规避法律风险。加入平台的企业不得私自转让或外泄平台内部的专业技术,规避信用风险。平台内企业退出平台后,不能将平台内核心技术外泄,规避核心技术流失风险。
楼俏军:行业企业,尤其是领军企业,应该更加主动的参与进来,拿出更多的专利放到共享平台上去,不要让平台仅仅局限于查询的作用,而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形成更多的合作,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发展。
建议平台建设借鉴当前已有的成熟专利平台或软件、网站,总结吸取先进的运作模式和操作流程,引进相关技术,从而更好的丰富平台的功能性和适用性。同时,平台要确保专利信息的准确性,一旦确定合作关系,双方要签订权责明确的合同,保障双方权益。
蔡敏华:平台要设置准入机制,严格区分有效专利和无效专利,防止少数企业“搭便车”。并规定只允许平台内成员享有权利,不得将平台专利转让给非平台成员使用。此外,建议平台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赋予成员选项权利,即专利方有权选择共享方。
平台要采用跨界思维,将参与者的范畴延伸到从零件供应、整机生产、商贸销售、到终端用户的全产业链,这样更易于形成能够切实落地的合作。杰克近年来从营销驱动转为研发驱动,在专利申请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我们很愿意拿出一定的专利放在平台上,与行业企业进行分享和合作。
李文卫:近几年来,行业专利增长很快,企业对创新的投入也不断加码,如何加快专利向生产力的转变成为企业共同的关切。在这样的背景下,协会组建行业专利共享平台,既方便了企业查询各项专利,也使得企业对行业整体的科技发展有了更加及时的了解,有助于形成企业间的强强联手,形成新的合力。
专利共享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是行业资源开放的有益尝试。在此基础上,可以尝试通过行业通道,以多种方式推动行业技术力量、技术人员的互动交流,创造出更多惠及各方的新技术。
专利共享平台的搭建和运行,功在行业,利在企业。希望更多企业参与其中,共同将平台做强做大,使之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成为助力行业加速转型升级,实现强国梦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