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缝纫机
- 摘要 本发明的电动缝纫机,其机能是对应离合电机的高速旋转和辅助电机的低速旋转,均由同一个驱动皮带轮传递给主轴,它能在设定了对应驱动皮带轮直径的辅助电机旋转数(S1、2)的同时,利用线切断动作(S3)、用设定旋转数使辅助电机旋转(S4)、检出其旋转数A(S5)、同时检出主轴的旋转数B(S6)、将实测值的比R(A/B)与基准的比RS进行比较,根据其比较结果判定辅助电机的旋转数是否适应驱动皮带轮的直径(S6、7)、表示其结果(S10)。
申请(专利权)人 重机公司
申请(专利权)人通讯地址 日本东京
发明(设计)人 砂田敏明; 井田范幸
代理人 叶恺东; 王忠忠
专利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 95106502.5
申请日 1995.05.12
公开(公告)号 1115808
公开(公告)日 1996.01.31
分类号 D05B19/00
主分类号 D05B19/00
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公告日]1998.02.18
[法律状态]视为撤回
[颁证日]
主权项 D05B19/00电动缝纫机,包括能与使主轴高速旋转的转子合成的离合器片的离合电机、使主轴低速旋转的辅助电机、用于操作者缝制时的操作脚踏板、利用该脚踏板的操作可选择地将离合电机的高速旋转及辅助电机的低速旋转传递给主轴的旋转驱动力传递手段,其特征在于它还设有:用于设定辅助电机旋转数的旋转数设定手段、用于检出辅助电机旋转数的第1旋转数检出手段、用于检出主轴旋转数的第2旋转数检出手段、将由第1旋转数检出手段得到的实测旋转数和由第2旋转数检出手段得到的实测旋转的关系与预设定的基准的关系进行比较,由此判定辅助电机的设定旋转数是否适合的判定手段。